致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招标的******有限公司二期900T/D玻璃熔窑环保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项目名称)(项目编号:E******240003A7),现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2.1本项目的目标:使N0x排放≤200mg/Nm3,粉尘排放≤15mg/Nm3,S02排放≤100mg/Nm3。
现修改为:本项目的目标:使N0x排放≤100mg/Nm3,粉尘排放≤ 8mg/Nm3,S02排放≤50mg/Nm3。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设计负责人资格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为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为证明材料)。
三、本次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文件预览:
******有限公司二期900T/D玻璃熔窑环保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第二次变更公告.pdf
招标文件(6.7修改稿).pdf
修改公告(盖章版).pdf